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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机动车牌照损毁的处罚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7-10-19 14:57:31

标签:牌照 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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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知道,在我国每辆机动车都对应的牌照,而且上了相应的牌照之后,才允许机动车上路行驶。现实中经常出现遮挡机动车牌照的行为,而且还有有一些人会对机动车牌照进行损毁,有的属于是违法行为。
 
对机动车牌照损毁的处罚有哪些
1、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牌好的记3分罚款100元。
依据:《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2款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2013年1月1日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性记12分。
2017年新交规中关于牌照架和防盗钉的规定
交警部门不让安装的牌照架是指:可拆卸的、带锁的、可翻转的。有些驾驶证员为了逃避电子眼的抓拍等不法理由,而经常更换牌照。所以说,正常的牌照架是可以安装的,并加固铅封。
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号牌管理的通知》(公交管[2010]277号)文件第四条之规定“除受车辆条件限制外,每个号牌的4个安装孔均应当安装固封装置。”如果车辆出厂时只设计了前后各两个号牌安装孔,则可以只装两个固封装置。
同时,依据公安部新修订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机动车可使用牌照架辅助安装号牌,但牌照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应大于5毫米。此处牌照架应是固定式牌照架,不包括外置锁式、内藏锁式、电子自动遮挡和更换式等便于更换拆卸的活动牌照架,不允许使用可拆卸活动号牌架和可翻转号牌架。同时,机动车号牌架外框不得带有标志、字母、装饰图案,更不得遮挡号牌字符,否则视为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按照新交规规定,牌照架上带有卡通图案是不允许的;同时,现在很多新车上的牌照架多半是4s店免费赠送的或自己购买用于“防盗”带锁的可拆卸车牌架,牌照架上下均标有4s店的销售广告、电话及品牌标识,根据新交规规定,这种牌照架也不可采用。
如何换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等相关法规,换领机动车号牌需提供的材料为: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填表时请仔细阅读表格背面的填表说明),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三)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签字。
(四)号牌损坏的或者未灭失、丢失的部分必须被收回。
对机动车牌照损毁的处罚有哪些,综合上述的回答我们可以清楚知道,若有对机动车牌照损毁、遮挡的行为,一旦上路被发现的话,则这样的行为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牌好的记3分罚款100元,并且一次性记12分。按照新交规规定,牌照架上带有卡通图案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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