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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路政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4 16:13:29

标签:巴中市 路政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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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商贸园管委会,市工业园管委会: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公路安全管理的指示精神,防止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路产路权,确保公路畅通,服务人民生产、生活,维护我市公路交通的良好形象,针对当前路政管理和公路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路政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根据我市今年公路路政安全工作总体部署的执行情况,确定以下主要检查内容:

  (一)路政、安全工作责任制及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二)公路施工组织管理和切实保证公路安全畅通的情况;

  (三)路政安全重点部位的整治情况;

  (四)事故隐患监控和整改情况;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量配备和职责履行情况;

  (六)事故调查处理和行政责任追究规定执行情况。

  二、检查的重点领域

  (一)危桥险路的管理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得到及时整治,有无安全隐患;

  (二)养护、施工作业是否规范,安全标志是否齐全;

  (三)防洪抢险的物资准备情况;

  (四)公路建设工程施工是否确保施工安全及车辆、行人安全;

  (五)机关车辆的安全管理;

  (六)省道干线和环线公路及场镇过境公路的“大三乱”(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小三乱”(乱堆、乱占、乱建)的治理;

  (七)超限运输的治理

  三、检查方式

  (一)检查与自查相结合。在各地、各行业、各单位进行自查的同时,市交通部门要组织检查组,深入各地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

  (二)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各单位要针对查出来的突出问题,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该停业整顿的一律停业整顿。

  坚决治理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开沟引水、堆物作业、施工占道、设置路障等违章行为;治理未经路政机构许可在公路两侧乱修乱建、乱堆乱占、乱接道口以及乱埋设管线、架设杆线和设置非交通标语标牌等违法行为;治理在公路上非法设置的检查站、收费站、洗车场(点)等“三乱”现象以及治理以路代市、以桥代市、严重超限运输等危及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

  (三)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突出问题,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厉行责任追究,做到有责必究,有罪必罚。

  四、组织领导及要求

  (一)本次大检查,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公安、监察、国土、交通、建设、卫生、环保、安监等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二)各地要以本次大检查为动力,推动公路路政安全健康发展。一是保证公路两侧和场镇街道卫生,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二是及时修补路面坑凼,不断提高路况质量;三是公路沿线建筑控制区内不得随意开山取石,确保路产安全完好;四是危桥险路地段要设置规范、醒目的限速、限载、限高、绕行等安全标志并得到及时整治。

  (三)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公路路政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加强对公路路政安全大检查的组织领导,严管理、抓安全、保稳定、促发展。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深入进行大检查,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四)各地要把本次路政大检查和整改工作情况,于6月底前报市交通主管部门。

  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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