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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交通部《道路运输企业联系制度》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6-11-02 09:39:17

标签:交通部 道路运输 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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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实施交通部重点联系道路运输企业制度,现根据交通部交公路发〔2000〕145号文件《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联系制度>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274号文件《关于公布调整后交通部重点联系道路运输企业名单的通知》以及交通部公路司《关于委托中国道路运输协会承担重点联系道路运输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以下若干意见。

  一、做好交通部《道路运输企业联系制度》工作的指导思想

  (一)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道路运输企业联系制度》提出的建立道路运输

  企业联系制度的基本思想、原则和主要内容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为主管部门及时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制定政策提供相对固定的信息渠道和决策依据。

  (二)坚持为企业服务的宗旨,通过落实道路运输企业联系制度,为企业提供社会经济、行业发展以及政策导向等方面的信息;总结和交流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引导道路运输企业走集约化经营、规范化管理之路,促进其提高经济效益,加快发展步伐。

  (三)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拓宽交通主管部门与道路运输企业之间的信息渠道,通过为重点联系道路运输企业(以下简称“重点联系企业”)服务,增强协会自身的发展能力。

  (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分工明确、职责到位、联系通畅的工作机制。

  (五)对企业提供的经营信息资料和相关报表数据保密。

  二、重点联系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交通部《道路运输企业联系制度》的规定和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管理和服务的需要,交通部重点联系企业享有如下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一)权利

  1、享有交通部《道路运输企业联系制度》中规定的各项权利;

  2、通过协会向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经营及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荐本企业的有关技术标准、经营服务规范,供研究制定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时参考;参加协会开展的有关课题的研究工作;

  3、免费获取协会编印的《道路运输信息》重点联系企业专刊;

  4、享受协会提供的有关无偿服务,主要包括:

  (1)为企业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

  (2)在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网站(www.crta.org.cn)和协会所属的中运新凌(北

  京)道路运输咨询有限公司的“中国道路运输信息网”(www.chinarti.com)上免费提供的一定容量的介绍企业基本情况的广告;

  (3)在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主办的杂志、网站、道路运输通讯等宣传媒体上优先刊登企业经验、论文等文章。

  (二)义务

  1、按照《道路运输企业联系制度》要求,如实填写、按期上报《重点联系道路运输企业季度报表》、年度经营状况报告和需要的其他资料;

  2、协助协会对行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和课题进行调查研究;

  3、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有关重点联系企业工作的各项活动。

  三、贯彻实施《道路运输企业联系制度》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审核确定重点联系企业名单,报交通部备案后公布。

  (二)每季度向交通部公路司报送《重点联系道路运输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每年报送企业经营状况的年度报告。了解重点联系道路运输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和发展动态,评价行业整体发展水平和经济运行质量。

  (三)每年度向交通部报告执行《道路运输企业联系制度》的工作情况。

  (四)通过杂志、网站等公共媒体,每季度向社会公布《重点联系道路运输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的部分内容,并预测道路运输业的发展态势。

  (五)编印《道路运输信息》。介绍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态势;交通运输行业政策法规、重要信息;道路运输企业改革发展经验;重点联系企业经济技术指标排序等方面的信息,反映道路运输企业在经营、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道路运输信息》设重点联系企业专刊,免费发放各重点联系企业。

  (六)组织开发重点联系企业经济运行分析软件,提高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效率。

  (七)建立工作会议制度。每三年召开一次“贯彻《道路运输企业联系制度》工作会议”,沟通信息、交流经验,总结和部署相关工作。

  (八)建立工作联系制度。为使道路运输企业联系制度的工作落到实处,各企业应明确该项工作的负责人、主管部门和主要联系人。中国道路运输协会要建立重点联系企业负责人、联系人通讯网络,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九)建立学习培训制度。结合对统计指标、信息内容的更新和调整,每年举办一次信息、统计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活动,对统计资料和信息收集方法等问题进行研究、学习;对统计信息工作质量展开评比。

  (十)根据企业建议或要求,按照客运、货运、站场等不同子行业,不定期地举办经理沙龙、高层峰会、知识讲座、经验交流等活动。

  (十一)采用各种方式向重点联系企业介绍国外同行业的发展经验。

  (十二)根据重点联系企业的诉求,开展调研活动。

  四、贯彻实施《道路运输企业联系制度》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贯彻实施《道路运输企业联系制度》工作在交通部的领导下,由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组织实施。协会明确一名领导具体分工负责,同时明确此项工作的主办部门。

  (二)由中运新凌(北京)道路运输咨询有限公司协助协会完成具体工作,主要工作项目有:

  1、日常联系:建立重点联系企业档案,明确联系方式,联络收集重点联系企业季度报表,寄发文件资料;

  2、活动组织:承办有关会议、培训的组织、服务等;

  3、信息发布:编印《道路运输信息》,在道路运输行业、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协会发行,向协会提出发布行业信息的建议。

  (三)在协会专家委员会内部成立的由科研院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企业领导组成的经济运行分析组,负责重点联系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五、重点联系企业的经济运行分析

  按照交通部的要求,根据重点联系企业上报的统计报表、年度报告和其它信

  息资料,经济分析组每季度对重点联系企业的经济运行进行分析。

  (一)经济运行分析的内容,应随着形势的变化适时调整。当前经济运行分析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一是运输供给能力;二是运输安全质量;三是社会贡献水平;四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五是预测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趋势、存在问题和政策建议;六是对重点联系企业部分经济技术指标进行排序。

  (二)经济运行分析组可以采取集中、分散、通讯和网络等多种方式开展分析活动。

  (三)根据分析结果编制《重点联系道路运输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上报交通部,发提供资料的重点联系企业,其中部分内容向社会发布。

  六、重点联系企业的管理和考核评比

  为使《道路运输企业联系制度》工作取得实效,并具有行业代表性,对重点联系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和进行考核评比。具体内容包括:

  (一)重点联系企业的确定

  1、由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向中国道路运输协会提出申请,并提供近3年各年度企业经营状况资料;

  2、由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并征求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协会的意见,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交通部审定后公布。

  (二)重点联系企业的调整

  按照交通部要求,每三年重新核定重点联系道路运输企业名单,发生下列情况时,视为自动放弃重点联系企业的资格,并报交通部公路司:

  1、累计3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重点联系企业活动的;

  2、累计3次不报送《交通部重点联系道路运输企业季度报表》和年度经营状况报告的;

  3、经查实虚假填报季度报表数据和其它资料的。

  (三)协会对重点联系企业每年进行一次统计信息工作的考核评比,根据企业报送季度报表和其它信息资料的时间、数量、质量、《道路运输信息》的采用量等情况,由经济运行分析组进行评选,评出前十名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交通部重点联系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颁发由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统一印制的证书和“交通部重点联系道路运输企业”牌匾。

  七、重点联系企业工作经费

  贯彻落实《道路运输企业联系制度》是交通部委托给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协会为会员、特别是重点联系企业服务的责无旁贷的义务。协会所做的重点联系企业各项工作不以盈利为目的,本着维持工作正常进行的原则,筹集经费。

  (一)经费来源

  1、接受政府、企业、个人和其它社会团体的捐赠;

  2、协会组织的各项相关活动的收入;

  3、编印发放《道路运输信息》收取的费用(重点联系企业专刊除外);

  4、协会发行的相关资料刊物等的广告收入。

  (二)经费支出主要项目

  1、组织重点联系企业工作的各种会议、活动经费;

  2、经济运行分析的专家咨询费;

  3、编印《道路运输信息》工作经费;

  4、重点联系企业工作的邮电、通讯、印刷等办公经费;

  5、重点联系企业工作的宣传经费;

  6、重点联系企业工作的表彰、奖励费用。

  http://www.crta.org.cn/article-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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