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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在机动车道闯红灯与汽车相撞责任认定

发布时间:2017-10-23 16:58:58

标签:机动车道 电动车 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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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中国式过马路是经常出现的,真是让人头疼,但是还有一种行为也让很多车主无可奈何,那就是电动车闯红灯,一个不小心就会撞上,那么电动车在机动车道闯红灯与汽车相撞责任是如何认定的呢?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电动车在机动车道闯红灯与汽车相撞责任认定
按照交通法规来说,过红绿灯的车速应该是跟当前道路的限速一样,但是又规定要提前减速。再者,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上路本身就是违法加上闯红灯,55责明显就是不合理。但是现在对于所谓的弱势群体偏帮,个人只能表示呵呵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定义,在道路通行上机动车作为强者,必须承担在道路通行中较大的义务,换句话说就是责任。以前交通管理条例认定责任,是根据路权原则,即在路面通行优先原则,强调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行人走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或人行横道,是要求参与交通的车或者人必须尽自己该尽的义务。谁违反谁负责,车辆和非机动车、行人权利和义务相当。安全法出台不一样了,是看违法行为在事故中所处因果关系。"电动车闯红灯与机动车相撞"的情况,按以前交通管理条例,可以定闯红灯的全责或主责,按安全法定,如果机动车方有条件发现对方,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采取及时有效的避让措施,定双方负同责!
交通事故定则后赔偿:以前条例定则后,赔偿按事故责任进行赔偿,即当事人各方在事故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就承担什么样的赔偿责任。现在安全法的赔偿,首先是机动车在交强险范围内百分之百赔偿给非机动车或行人,超出部分,再按责任赔偿,但是在承担比例则按超出比例上线赔偿!
所以安全法出台,时刻提醒我们驾驶人在驾车过程中一定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尽量避免或减少与非机动车或行人的事故!宁可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切不可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
在此之前我们要知道这么个事:从交通法律来讲,无责赔偿不是承担责任而是照顾弱势群体,一些情况下无责机动车承担不超过10%的民事赔偿额。
二、分析案例
闯红灯,是制造交通事故的主要罪魁祸首之一。所以大家不管是轿车还是货车,还是电瓶车、摩托车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因为抢那几十秒,赔了一辈子!根据小编日常生活中所见所闻,闯红灯的情况90%出现于行人和非机动车,9%是无牌的土方车,仅有1%的轿车会闯红灯,估计很多时候还是因为走神。那么,如果不小心撞了闯红灯电动车,机动车担不担责?
首先,如果机动车正常行驶,不超速,不闯红灯,所有都正常,但是一辆电瓶车飞速从路口窜出来被撞倒,这种情况,机动车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这种情况属于机动车一方没过错的,那么结果是:如果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那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三者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损失,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注:这是相对出现大事故,如果是轻微事故车主一定要保留现场证据)
其次,如果有行车记录仪拍摄记录,车主觉得电动车车速明显超过20km/h,那么可以申请机动车鉴定,因为超过20km/h不属于电动车范畴。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里的阐述,我们可以看到:电动自行车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并符合下列规定:电动自行车车速应不大于20km/h,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但是小编并没有找到有具体法律指向说速度超过20km/h会被法律认定为机动车这种规定,所以这就是法律盲区(如果有网友找到这条法律请回复)。但是在《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里明确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所以在相关技术条件的规定里,超过20km/h属于机动车范畴,那么是机动车,车主就必须要有驾照!
如果能检测到电动车超过20km/h,那么对方没有驾照,那就是无照驾驶。如果有驾照,那也是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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